1/28 中午小朋友一上車後,S我就衝衝衝了啦!


不是衝百貨公司週年慶
也不是衝回家去
而是衝上台北板橋戶政事務所啦!



從10月結婚到現在也近2-3個月了
W&S到現在還沒有去登記內
(大笑~~~~+雙腳空中踢踢踢)



別以為結婚有宴客就是夫妻哩
其實結婚光只有宴客在現今法律是不算數的喔!
依據《民法》2008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法之後結婚,
未前往戶政機關登記,就沒有結婚的效力,即婚姻無效



呵~~~
所以也意謂著S我到1月為止,我都還是小姐哩!


不過也到今天為止啦!
我們就要正式成為夫妻囉!



所以今天我也是新娘喔!
(史上最牛新娘當了3個月~~~~~~~~呵呵呵呵)



登記記得要帶雙方的身分証+戶口名簿+2張大頭照+(印章)
+200元/2人(換新ID)+(30元戶口名簿換新/不換也可以)



就只要寫這一張紙 我們就結婚哩!!!(現在結婚也太簡單了吧!)


別以為我是1/28結婚的唷,因為我有註記S的結婚登記日為2011年2月2日
(預約登記要為3天前去) 


所以我是2011年2月2日結婚地

不禁讓我OS一下

那前面搞那4攤是怎樣
搞了4 攤, 結果還是沒結婚



簡單寫了一張紙就結了,啊是怎樣!(無言~~~)


記得先找2位証人要到他們的戶籍地址 /姓名/身分証字號(登記時他們不到也ok)
我們的証人是W的姑姑和二姐夫


然後就等換身份証囉~~
我就成為正式的陳太太嘿~~


有米有很衝,把行李都搬進戶政事務所的S
超酷的!!!!

祝我新婚快樂喔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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